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及材料准备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02 15:33 作者:良师助学网

学校于2010年10月组织广大老师申报了省教育厅的“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 共有35名老师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中有13人申报了“地方合作项目”。我校申报“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名单如下:

许庆炜、李剑、欧秋耘、谭细龙、田恒平、鲁盛康、 王素琴、汪丞、龙珍华、李睿、王骐、彭亮、刘旺霞。
请以上老师在网上报名和准备材料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者首先应仔细阅读“2011年西部及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的各项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二、报名时间(湖北省):2011年3月28日-4月13日;
 
三、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登陆首页的5个选项应按如下填写: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
(根据自身符合的申报条件进行选择)
申报国家/地区:不限
(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入选后不得更改)
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所属受理机构:湖北省教育厅
在外留学期限:一般以6个月为宜。
2、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
    
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组成
材料名称
材料样式
备注
第一部分
申请表及应附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A4
一式四份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
A4
第二部分
证明材料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A4
 
一式四份
(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A4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A4
如无
可不
6.获奖证书复印件
A4
7.外语水平证明注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A4
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A4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A4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A4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A4
8.身份证复印件
A4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下载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特别需要注意:外语程度的填报信息直接关系到录取后的培训安排,需据实填写,并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主管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上级批准意见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报分管校领导填写,然后加盖学校公章。本院系(部门)所有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请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发邮件至qc@hubce.edu.cn,并注明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等内容。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应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成员及所负责工作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5.国外单位邀请信
申请时若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可暂不提交。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含)。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此处所提供材料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8. 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请勿将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放入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横向复印的材料整理时请将文字朝外,以方便查阅)。请在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五套(4套交教育厅,1套学校留存),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 申请人自行填写2011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一览表,并发电子版至qc@hubce.edu.cn。
4. 申请人请于4月15日前将五套申请材料提交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517(联系人:崔卿 电话:87943509),学校集中后于4月18日报送省教育厅。

 

  2011年海外交流计划申请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学校 院系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职务 学历 现从事专业 最后毕业院校 外语水平 拟申请或选派的国家 拟申请项目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