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通知,2021-2022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时间如下,请按各项目要求准备材料,并在学校受理截止日期前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收齐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一、可申报项目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基金委面上项目):4月10-20日网上报名,预计6月下旬公布结果。请有意在线报名: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详情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联合资助地方合作项目:5月1-7日网上报名,预计8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请有意向申请者登陆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查看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在线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三)湖北省教育厅资助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4月1-20日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语言培训或考试合格,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此项目非网上申请,请下载附件3、4填报,其他要求请参看2020年项目申报通知)。
(四)其他项目包括: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各项目申请及录取时间不一,详情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
二、相关要求
(一)请务必取得拟访(留)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二)留基委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各位申请者提交的邀请函载明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具体信息如下:
公派访学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2年4月31日;
地方合作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2年12月31日;
(三)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必需材料。
(四)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英语水平尚未达标者,可自行联系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李老师,电话:027-88663312;邮箱:3234902497@qq.com),自主选择报名参训,培训费报销标准请参看学校《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
(五)如项目申请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六)其他
1.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一般填写“湖北省教育厅”,派出渠道一般填写“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一般填写“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应要求填写;
2.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3.所在学院(部门)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汇总填写《推荐名单一览表》(附件2)。注意:推荐名单一览表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签字和盖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统一由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单位推荐意见及推荐名单一览表电子文本以U盘拷贝或电邮方式(见后附联系方式)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4.所有申请人申报前请与所在学院、部门提前充分沟通,确认个人出国(境)访学研修纳入所在单位近两年教职工研修培训计划,未列入计划者无法上报。
5.考虑到今年的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在留基委面上项目结果没有公布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但如果被留基委面上项目录取,应由本人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和教育厅,由教育厅汇总后统一反馈给留基委,已录取人员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但拟申报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不可同时申报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6.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请按如下清单顺序整理申报材料:
(1)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首页请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
(2)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由学院负责填写基本信息及有针对性意见;本表无须学院签字盖章)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外单位邀请函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应与申请本项目有关,为近三年内获得。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获奖证书不要重复提供。提交获奖证书原则上不超过5页);
(6)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仅需提交一项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7)身份证复印件。请勿将所发表论文、摘要、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放入附件材料。
三、学校截止日期
基金委面上项目完成网上申报,请各学院/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3点前提交所有书面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含推荐意见和推荐人员名单电子文本);地方合作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各学院/部门汇总后请于2021年5月7日下午3点前提交书面材料;省教育厅“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线下填写申请材料后,请各学院/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3点前提交所有书面材料;其他项目申请材料请在网上公布申请日期截止前7天提交。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511室)。
联系人:李彧、崔卿;电话:87948301/7726;邮箱:cui.qing@hue.edu.cn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