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攻读硕士、博士,所任职单位应该给予哪些支持呢?近日小编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为大家解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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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期间工资福利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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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八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九条 公务员按规定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
其中第九条明确:在职公务员在职攻读培训期间,工资福利与在岗人员一致!单位对于公务员攻读在职硕士博士,是要给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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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硕士博士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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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培训分类 第十一条 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二条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
第十三条 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前款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第十四条 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是属于经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后,以提高工作能力、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六条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 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
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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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硕士博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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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读在职博士绝对会对其事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公务单位在职人员如果通过攻读在职博士而积累的相关知识、技能以及获得相关证书,那就相当于如虎添翼,同样的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凡是有高学历证书的人都是具有显性的优势的。绝对为自己在公务员事业当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另外公务员单位比较轻松
都会按照正常时间上下班,这样他们的学习时间就能得到保障,参加在职博士学习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在职博士可以边学习边上班,让学员既能保住工作的同时,还可以使自身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另外,很多公务单位针对员工进修有相关鼓励政策规定,员工只要征得单位同意,在攻读在职博士的时候,单位会在上班时间、工作安排以及学费方面给予照顾,这些是一般企业没有的优惠措施,值得公务单位工作人员把握。我国很多公务单位还是比较重视员工的学历的,拥有在职博士证书,绝对会使这些员工占据优势。